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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西門町辦街頭表演 申請按圖索驥

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及中華路西側人行道也需向北市文化局申請。(北市文化局提供)

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及中華路西側人行道也需向北市文化局申請。(北市文化局提供)

2016/01/26 08:00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信義區與西門町許多地段開放空間,假日常見文創、商業活動,但你知道該向誰申請嗎?台北市文化局今年修正特定路段舉辦臨時活動辦法,一改過去未明載文化局管理的道路明確地點,增列路段名稱及地點,並公告上網,讓申請者更了解使用範圍,一天租借場地費用約四萬到八萬元。

一天場租4到8萬

文化局說,信義計畫區內,一般路段包括香堤大道北段(A8與A10間)、香堤大道南段(A9與A11間);特殊路段為新光三越香堤大道廣場(A8、A9、A11三館間)、信義威秀中庭徒步區。

而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及中華路西側人行道,一般路段包括昆明街至康定路段的武昌街、峨眉街漢中街口廣場;特殊路段則是漢中街武昌街口(屈臣氏前廣場),西寧南路至昆明街間的武昌街段(武昌誠品店前)。

文化局說,這些特定路段舉辦文化創意產業、藝文展演、商業、試片活動、記者會等,依據「台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都需事先申請,並繳納保證金與使用費,一般道路一天約四萬元,特殊道路一天約八萬元。

文化局補充說明,街頭藝人是個人表演行為,只需向文化局申請、登記表演檔期,不必繳場地費,但表演檔期不可與上述活動日期牴觸,以活動優先。

文化局也刪除局內自定稽查違規記點的稽查作業表,但活動進撤場或舉行中毀損行人徒步區磚面、設備、植栽,活動現場義賣或販售商品與原核准項目不符等違規,將依法懲處,警告不改善,就會停權申請六個月,詳情可上文化局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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