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仁愛行政大樓驗收缺失 監院糾正
2015/12/04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鑑於基隆市政府過去辦理仁愛區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相關驗收人員輕忽地下室滲漏水等缺失,監察院昨召開內政委員會認為基隆市府貿然同意變更設計,且未確實督導監造品質,通過監委高鳳仙的提案,糾正基隆市府。
高鳳仙指出,基隆市府辦理仁愛區行政大樓新建工程,工務處公有建築科前技士許金城在九十五年間辦理初驗作業時,雖發現地下二、三樓游泳池及停車場有滲漏水等二十七處缺失,卻未於九十六年一月三日辦理複驗時查明缺失是否已獲改善,貿然簽署初驗複勘的驗收紀錄。
高鳳仙說,基隆市府都市發展處技正葉嘉明九十六年一月十九日辦理正式驗收作業時,輕忽初驗發現的滲漏水等缺失,未將地下室防水施工納入正式驗收要項,僅依承包商承諾在同年二月一日改善完成,就草率簽署驗收紀錄,導致該新建工程地下二、三樓游泳池及停車場由基隆市立體育場在九十六年五月十日委外營運後,地下室滲漏水頻頻。
高鳳仙表示,基隆市府未基於特殊考量需求及專業分析,貿然同意將連續壁工法變更設計為連續式場鑄排樁,又未確實督導監造品質,致使承包商未按契約圖說規定施作防水粉光、鋼筋混凝土止水墩,導致地下室漏水頻頻,監委認定基隆市府確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