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台中縣產土地 縣長:購火葬場用地
議員批敗家 魏明谷:縣產未減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縣議員黃玉芬、葉麗娟昨天在縣議會質詢時,抨擊縣府賤賣四筆在台中市的縣產土地,根本就是「敗家」。縣長魏明谷立刻反駁說,賣外地的縣產土地所得將作為購買縣內火葬場土地和興建火葬場費用,有「以地易地」的觀念,賣了外縣市土地再轉買本縣的土地,縣產並沒有減少。
縣議會昨天召開定期會,議員黃玉芬質詢指出,明年預算歲入包含財產收入,縣府是不是又要賣土地?而賣了就買不回來,這樣的作法形同「敗家」。財政處長王乾勇解釋說,這四筆土地都在台中市,依照公告現值總值一.三五億,如果不趕快處理,按照台中市議會日前提案,有意透過中央協調或中彰投區域治理平台協商,把台中市轄內的外縣市土地歸還台中市政府,此舉若成真,「我們的土地就會變成人家的」,所以現在賣掉未必不好。
但議員無法接受土地不賣會變成他人的說法,魏明谷緊接著答覆質詢說,賣土地所得將轉買縣內土地,而買來的土地將作為火葬場,就像「以地易地」,目前已看中線西、芳苑、大城、鹿港共四個鄉鎮的土地,每塊土地面積從二.六公頃到十六公頃都有,也有當地的鄉鎮長表達支持意願。
沿海鄉鎮興建 會舉辦公辦會
但葉麗娟緊接追問:「既然是買火葬場的用地,那火葬場地點在哪裡?」魏明谷停頓一會回答說,四、五個地點都在沿海,但尚未決定要在那裡。葉麗娟再問:「既然興建火葬場一定要辦公聽會,取得民意支持,不是鄉鎮長說了算!」魏明谷當場承諾會舉辦公聽會,希望議員支持賣地案。
會後,王乾勇進一步指出,賣台中的土地和買縣內火葬場土地,兩者並非一塊地換一塊地的「以地易地」,而是賣地所得挹注縣府歲入收入,再來價購土地或徵收土地,目前四筆土地位在台中市中區柳川段和梧棲區梧棲段,面積共約一千二百多坪,就管理和避免土地被台中市收回考量,權衡利弊得失,的確有賣出這四筆土地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