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14教師育嬰假取巧 寒暑假復職支薪

縣議員陳鴻禧質疑部分教師請育嬰假期間故意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批縣府放任教師鑽漏洞。(資料照)
議員批縣府放任教師鑽漏洞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縣議員陳鴻禧質疑部分教師請育嬰假期間故意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批縣府放任教師鑽漏洞,人事處證實,九十九學年度至今,縣內有十四起案例;教育處長文超順表態不認同這種做法,將會同人事處從法律層面建立防堵機制。
教育處︰須中央修法防堵
陳鴻禧接獲家長陳情,指有些老師請育嬰假期間,在寒暑假復職領薪水,由於寒暑假不用上課,復職又可領全薪,開學後繼續請育嬰假,他認為此風不可長。
「為人師表卻教壞囝仔大小!」陳鴻禧說,各行各業難免有淡、旺季之分,哪有員工旺季請假,淡季坐領薪水的道理,請育嬰假者挑在寒暑假復職,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文超順認為,利用老師行業特性,在寒暑假復職領薪俸,確實走法律漏洞,既然申請留職停薪,就不該利用法律漏洞謀取私利,依照現行法規,教師在寒暑假復職不違法,就教育處立場,必須從法令層面防堵這種行為,中央修法才是治本之道。
人事處長郭忠聖表示,教師在子女滿三歲前可請育嬰假,最長兩年,得延長一年,育嬰假期間前六個月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六成本俸,依照法規,育嬰假期間,老師在寒、暑假復職後繼續請假,屬於合法行為,人事處會先勸導,請教師真的有需要,再選寒暑假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