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沒接管無法用 民憂田徑場淪蚊子場
2015/09/18 08:00
體大代管20年 這學年裁撤
〔記者吳世聰/太保報導〕「嘉義縣民無法使用縣立田徑場,有夠奇怪!」位於縣治特區的縣立田徑場及游泳池,委由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代管二十年,這學年度起,體大嘉義校區裁撤,但縣府尚未接管田徑場,民眾及公家單位都無法使用,擔心淪為「蚊子場」。
縣府:等待體大恢復原狀
對此,縣府教育處長王建龍表示,縣府尚未完成接管的作業,管理權還在體大,依契約內容,體大要恢復原狀,縣府才會接管,交接手績還在討論及辦理當中,希望年底前能完成,再進行修繕,讓運動設施能發揮應有的功能。
縣議員王啓澧認為,政府單位花大錢建造運動設施,站在民代監督的角度,絕不容閒置及讓縣民不得其門而入,應有效運用,希望縣府能早日接管並開放使用,否則十一月定期會開議,會要求縣府相關單位說清楚、講明白。
縣立田徑場及游泳池在前縣長李雅景時代建造,民國八十七年簽訂契約,委由體大代管二十年,一○七年六月才到期,每年繳交土地徵收貸款二億元的本金一千萬元及利息,體大都如期繳交。
不過,體大嘉義校區裁撤,遷回台中校區,田徑場及游泳池閒置中,只有警衛留守,原在田徑場進行的縣警局術科體能檢測,因校方行政人員遷往台中校區,接洽不易,還要公文往返商借,下半年度檢測只好移師東石國中操場辦理;也有縣民前往田徑場運動,卻遭警衛阻擋,質疑「身為縣民為何不能使用縣立田徑場」,警衛則回應「依指示行事」。
關於租金問題,財稅局表示,依契約內容,如體大中途提前三年解約,還是要付清二十年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