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港出租倉庫 未放置危險物質
2015/08/15 08:00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天津大爆炸案造成逾七百人傷亡,基隆港務分公司港務長高傳凱表示,基隆港目前並無業者租倉庫放置危險物質,請基隆市民放心。
高傳凱說,十多年前業者從八尺門的協和特貨倉庫撤出後,基隆港區內出租倉庫就沒有放置危險物質,至於今年傳出東岸碼頭毒氣外洩事件;高傳凱說,事後已經要求高危險物質下船後,須立即運離碼頭。
臺灣港務公司也發出新聞稿說明,目前台灣國際商港中僅高雄港、台中港設有危險品倉庫,且僅得進儲低度危險物品之倉庫,貨種以潤滑油及化學品為主,屬閃火點較高物質,不得進儲天津爆炸現場測出之液碱、碘化氫、硫氫化鈉、硫化鈉等四種物質,目前網路所傳港口危險品資料地圖與事實不符。
基隆港務分公司勞安處長林瑞才表示,為確保港區作業安全無虞,目前商港法規定船舶在港區裝卸危險物品,應由貨物所有人備妥裝運工具,於危險物品卸船後立即運離港區。如未能立即運離者,亦要求業者派專門技師及防護設備進駐,並儘速運離。
林瑞才表示,在港區裝卸危險物品,會規劃在離市民較遠的碼頭,目前東岸與西岸碼頭各有一處,港務分公司要求業者至遲在四十八小時運離,請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