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打死通緝犯判刑 署長陳國恩聲援
2015/06/27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因開槍打死通緝犯被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警政署長陳國恩昨天表示,「對判決結果難以承受」,將請律師協助葉驥打官司;有類似遭遇的員警也留言聲援,希望檢察官、法官了解警察用槍時機,建議設立「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由公正、專業的第三方鑑定用槍時機。
葉驥去年因為羅姓通緝犯拒檢又倒車衝撞,連開三槍擊中羅的大腿,羅男在逃跑過程因失血過多死亡,葉驥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個月,上訴高院被駁回、仍維持一審原判,引起基層員警反彈,怒批「這樣還有哪個員警願意勇敢執法?」、「司法究竟保護誰?」
陳國恩透過警政署粉絲頁回應說,他對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難以承受,對葉驥及家屬更感到不捨,警政署將主動找律師協助葉驥打官司,訴訟費由警政署負責,以具體行動爭取警察的執法空間。
陳國恩並說,希望檢察官及法官在面對這類案件時,能理解警察執法必須在毫秒之間或生死之間作出決定,以更多的同理心支持警察執法。
陳國恩的PO文引起基層員警回應,有員警感謝署長力挺,但有更多的員警認為協助訴訟只是治標,應盡早修正警械使用條例,甚至效法醫療領域設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由公正、專業人士來認定用槍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