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防制自治條例 台中議員促重新提案
2015/05/24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去年酒駕事故死傷人數在六都中排名第一,日前又發生男童因酒駕車禍死亡案件,市府為此封城七十二小時取締酒駕。市議員張廖萬堅、張芬郁指出,取締不是治本方法,兩年前市府提出酒駕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因議會認為有爭議而退回,目前社會氣氛不同,市府可以考慮重新提案。
去年酒駕死傷人數冠六都
張廖萬堅、張芬郁指出,去年台中市酒駕事故共一千三百零一件,死傷人數一千五百九十六人,其中十一人死亡,死傷人數在六都中排名第一,台中市被外界形容為「酒駕天堂」,酒駕被害人協會還特地選在台中市集會。
張廖萬堅表示,前市府曾提出「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要求與酒駕者同車的乘客、提供車輛者必須負起連坐責任,餐廳業者則要負擔連帶責任,提供酒測、叫車等服務,確保顧客安全,當時由於引發爭議,多數議員認為很難釐清責任,遭到議會退回,目前社會氣氛不同,建議市府修正自治條例內容後重新提案。有關餐廳業者的部分沒有爭議,可以先做,有爭議的部分如同車乘客的責任,應該定義更清楚,如果還是難以界定,可考慮拿掉。
張芬郁強調,該自治條例是由交通局提出,交警察局執行,有關窒礙難行部分,相關單位可以共同檢討修正後,再重新提出審議。
市府︰會檢討評估
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吳啟瑞表示,取締酒駕只是治標,不是治本,必須靠各界一起努力,才能徹底解決酒駕問題,也認為,酒駕防制自治條例草案中有些立意良善的內容,可以提出討論。
副市長潘文忠強調,市長有決心嚴格取締酒駕,是否提出酒駕防制自治條例,市府內部會檢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