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咬人事件重演》台南體育公園 野狗「只出不進」
2015/03/14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二月底,南區體育公園野狗連續咬傷人事件,後續處理方式引發地方里長與動保團體成員對峙,動保團體主張狗流浪不是罪,要求帶野狗結紮、送養;里長要求全數捕捉移置、專區管理。市府動保處做成六點決議共識,體育公園區域野狗「只出不進」、愛心人士須「圈養」、限制狗不得在外遊蕩。
昨天下午,市府動保處邀集市府相關單位、動保團體成員與南區里長針對體育公園野狗咬傷人事件討論後續處置作為。動保團體成員徐滿惠堅持流浪狗沒罪、狗與人的生命一樣重要,應尊重狗命,要抓就抓有攻擊性的問題犬,不要隨便亂抓。
竹溪里長王璟瑞激動地說,因為發生野狗連續咬傷人事件,不得不激烈要求市府斷然處理,該區域野狗必須全數捕捉,可專區管理,有些流浪狗還可訓練成工作犬,許多工廠、魚塭會想認養。
動保處副處長吳名彬根據各方意見做成決議:
一、體育公園野狗採「只出不進」方式減量,動保團體施作的TNR犬隻不得回置該處;二、在該處捕捉的野狗,動保處會提供認養、不會安樂死;三、該區減量後的野狗,愛心人士如欲餵養應採「圈養」方式,限制犬隻不得在外遊蕩,圈養地點應與土地管理機關體育處及殯葬所協商同意;四、請體育處及殯葬所協助裝設監視器,嚇阻及供動保處查緝棄養犬隻行為;五、請里長及區公所協助宣導、舉發棄養行為,動保處可提供檢舉獎金,杜絕棄養行為;六、對於有攻擊性、危害公共安全的犬隻,動保處仍應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