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上傳性愛照 惡男1張賠4萬
2015/02/16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好貴的豔照!一張代價4萬元!
周姓男子不滿女友分手,且他要求復合被拒,2天後就將女友的性愛照片與裸照共7張上傳網路,供網友觀看,事後周男認罪,賠償28萬元給前女友以換取緩刑,等於是外流一張豔照的代價,就要4萬元!
判決書指出,24歲的周姓男子與張女原為男女朋友關係,102年9月間分手,周男因要求復合被拒絕,心生不滿,2天後竟在住處利用網路論壇上傳圖檔功能,將張女露乳、下體與性交照片共7張,上傳張貼在論壇的「18禁成人區塊」。
張男上傳後,隨即遭其他網友轉傳,當天就有朋友告訴張女「你的性愛照外流了!」憤而報警處理。
事後周男認罪道歉,願意賠償28萬元給張女,雙方因而達成和解,最後法官依妨害風化罪,判周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