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港尾溝溪豆腐渣工程 起訴4包商
台南地檢署追查南市仁德區港尾溝溪排洪工程崩塌弊案中包商涉弊情事。(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去年八月間的大豪雨,造成仁德區港尾溝溪中游排洪工程的預力版樁在完工不到廿天,發生長約一百七十公尺的大規模嚴重崩塌,被社會痛批是「豆腐渣工程、對不起民脂民膏」。昨天台南地檢署偵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設計顧問公司與營造包商等四名員工。
被起訴的四名被告為艾奕康設計顧問公司計畫經理李祈宏、監造工程師凌國華、包商松華營造的工程現場負責人陳劍龍及陳劍龍的助理吳宜珊。
目前檢方未對六河局官員採取追訴行動,但六河局官員在審核設計圖說、驗收上,有無行政疏失?監察院已向南檢調取相關卷證、追查官員是否有行政疏失責任。
港尾溝溪排洪工程是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為降低該溪下游洪水災害,於九十九年辦理委外設計、一○一年三月分六個工區陸續發包施工,興建全長三.六公里的人工疏洪道,工程總預算十億元,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全線完工。去年八月十五日豪雨來襲,第六工區發生長達一百七十公尺的預力版樁大規模嚴重崩塌、第四工區也有小規模崩塌。
承辦檢察官周盟翔查出,受託主設計此工程的艾奕康經理李祈宏明知預力版樁動靜力分析資料不實,會直接導致預力版樁長度設計錯誤,竟不法將已做好的第一、二工區版樁動靜力分析資料直接剪貼挪移,當做三、四、六工區的版樁動靜力分析資料,以此不實分析資料來設計三、四、六工區的預力版樁長度,六河局官員誤核備此設計圖說,付出一百六十萬餘元設計費,不實設計足以影響預力版樁結構安全。
艾奕康監造工程師凌國華明知松華包商陳劍龍在一○二年七月把不符碎石級配規範的混凝土塊、磚塊打碎成營建廢棄物,充當合格碎石級配,舖設在六工區左右兩側的防汛道路下方,未把此事告知,讓六河局誤把一百六十八萬多元工程款付給包商。
陳劍龍並指示助理吳宜珊在碎石級配的檢驗申請表與六河局的級配材料試驗總表做不實登載,防止營建廢棄物充當碎石級配的犯行曝光;另,陳劍龍與吳宜珊未經陳姓工地主任同意與授權,逕自把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到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的第六工區施工日誌工地主任偽簽成陳姓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