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僅1天 環中夜市被勒令停業
2014/12/30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位於環中路、近市政路的環中夜市廿六日才開幕,卻已被市府要求停業。市府廿九日表示,因該處為農業區,依法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業者違法營業,已裁罰六萬元並要求停止營業。業者表示,尊重市府的處置,也請市府輔導合法營業。
26日開幕 27日被開罰六萬
經發局表示,環中夜市原本計畫九月在該地成立農產品展售市集,該局九月中旬會同都發局、農業局、水利局、地政局、警察局等前往勘查,並明確告知業者,該地為農業區用地,依法不得作為展售地。
經發局說,業者於十二月中旬舉辦農夫市集,市府聯合稽查小組隔天再前往勘查,發現業者已鋪設管線,為夜市預做準備,聯合稽查小組再度提醒該地不得做農業區以外用途使用,否則將依法進行裁處。
環中夜市廿六日正式開幕,經發局立即前往稽查,認定業者確實在農業區用地從事攤販集中場,都發局已在廿七日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對業者裁罰六萬元,並要求停止營業,未來如繼續營業,不排除連續裁罰。
環中夜市:盼政府輔導合法經營
環中夜市表示,尊重市府的處置,已撤回現場人員,但逛夜市是市民的小確幸,攤商也努力拚經濟,地方政府輔導夜市合法,有例可循,高雄市的金鑽夜市、台南市的花園夜市都是成功經驗,衷心期望市長林佳龍也能比照高雄、台南,輔導業者合法經營,如此不僅讓攤商有生意可做,還讓台中市再添一個熱門的消費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