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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關懷生回校被拒 市警局少年隊長不平

2014/12/17 08:00

臉書留言痛批 致電也不買帳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少年隊長吳俊輝日前在臉書留言,批評新北市某國中因高關懷學生吸菸吃檳榔,竟召轄區警察將學生「由學校搭警車帶往派出所」,事後學生欲返回學校,遭學務主任和生教組長拒絕,要他回家,即使吳俊輝致電學校,校方依舊不買帳。吳俊輝說,學生的受教權是法律賦予的,校方不應拒學生於校門外,是對「有教無類」教育精神最大的諷刺。

校方:要學生先回家冷靜一下

校方事後表示,當天學校舉辦校慶,「阿華」嚴重違反校規,且態度不佳,所以學務人員要「阿華」先請假回家冷靜一下,並非要他以後不要再來學校上課。

吳俊輝說,少年隊處理過不少高關懷青少年的案件,每個個案背後都有不足為外人道的故事,有些故事著實令他吃驚,想問:「孩子,你是怎麼熬過來的?」其中有七、八個高關懷個案,他花了不少心血和他們建立交情,希望能彌補學校與家庭功能的不足,孩子願意聽他的話,從暴力傾向到懂得節制脾氣,就是有進步、有希望,及時懸崖勒馬、不要誤入歧途。

吳俊輝日前接到其中一個國中生「阿華」來電告知,因為在校內抽菸吃檳榔被學務主任抓到,雙方發生爭執,校方通知派出所員警把阿華帶走,吳俊輝把「阿華」罵一頓,並交代員警要「阿華」離開派出所回學校,沒想到「阿華」想進校門時,被學務主任和生教組長擋在門外,說「今天是校慶,已經為你『請假』了,不要再進校園」,「阿華」打電話給吳俊輝,並把電話交給學務主任,學務主任及生教組長也不爽「阿華」口氣不佳,還找少年隊撐腰,仍然要阿華回家。

吳俊輝說,學生具有憲法賦予的受教權,學校憑什麼將學生拒於門外,學生上課時間在外遊蕩,萬一發生意外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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