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2對雙胞胎 市府獎10萬
2014/12/09 08:0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府市務會議昨天通過修訂新竹市婦女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新增第二次雙胞胎補助十萬元,另對目前明訂第三胎後補助額度維持每胎兩萬五千元部分,修改為第四胎後每胎增加五千元,鼓勵年輕夫妻增產報國。
市府民政處統計,十一月底竹市人口數為四十三萬一千六百零一人,新生兒人數四百七十三人較十月增加廿二人,千分之十三.三四出生率是台灣島內最高城市,顯示市民對懷孕生子抱持正面觀點,針對民國八十八年訂定的新竹市婦女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中,尚未針對第二次雙胞胎(雙胞胎補助五萬元)的累進獎勵方案,考量雙胞胎照顧益加操累繁忙,擬訂修正案,提高為十萬元。
第四胎後每胎多補助5千元
市長許明財認為,此修訂案符合實際需求,實務上案件數也不多,徵詢財政單位無異議後通過,另對目前在單胞第三胎補助兩萬五千元部分,則以未來第四胎後每胎增五千元為鼓勵。
許明財強調,竹市婦女是全台最會生的縣市,除因竹市生活條件好,市府發放婦女生育津貼也是誘因之一,鼓勵年輕夫妻多生小孩,市府才會修訂此案,期許夫妻增產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