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繳費業務慢 郝:考績乙等
2014/09/01 06:00
基層官員:違反考績法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年推出悠遊卡繳納各項規費,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在市政會議指示,若其他縣市政府已實施,北市府未推動者,相關科室主管、承辦人年終考績乙等,此舉遭基層官員批評違反公務人員考績法,議員批郝「想大位想得太急」,才會不顧體制、違法。
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郝市長是認為悠遊卡繳納規費對民眾相當方便,既然其他縣市政府做得到,台北市政府沒有理由做不到,相關人員考績仍由各單位考績委員會決定,若人員對考績有意見,也有救濟管道可申訴。
新北市政府經發、工務、城鄉、地政、警察局與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衛生所、停管場等單位去年十二月宣布今年起實施悠遊卡繳納規費,北市府隨後也宣布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區公所、產業發展局及交通局等機關跟進,北市府今年也發現地政、產發局等部分單位悠遊卡繳費作業不熟,有的單位甚至悠遊卡讀卡機沒開機,北市研考會建議對有缺失的單位不改善者處以申誡、記過處分。
郝龍斌在四月二十九日的市政會議聽取研考會對悠遊卡繳納規費簡報後指示,對悠遊卡繳費便民措施,如有其他縣市政府已實施,而本府未推動者,相關科室主管、承辦人年終考績評定乙等,市長指示通報各機關後,引發部分官員不滿,向議員投訴此舉違反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四條「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應就考績表按項目評分」規定,同時獎懲功過也可相抵,市府不能無視功過、評分,因市長指示而評定特定人年終考績乙等。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表示,郝龍斌的舉動顯示他「想大位想得太急了」,雖然沒有連任壓力,卻急著和新北市長朱立倫等人比較,才會不顧體制、違反法令,作出不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