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存簿換印 新舊章太像遭拒
2014/07/24 08:00
〔記者鄭鴻達、彭健禮/頭份報導〕民眾投訴,前往苗栗縣頭份郵局辦理存簿印鑑變更時,承辦人員指其新、舊印章過於相似,要求重刻新印,根本是「食古不化、老大心態」,如此僵化思維、作風,早就該被市場淘汰。
頭份郵局︰視情況採用
頭份郵局經理林淑婉表示,民眾辦理變更印鑑時,為保護存戶存款安全,承辦人員若判定新、舊印章雷同,會希望存戶更改字體或加個「印」字,另刻印章,藉此區別遺失舊印,若民眾堅持要用該印章變更,郵局仍會視情況採用。
林姓刻印業者表示,民眾刻印時可事先告知用途,刻印師傅便可調整字樣或加上「印」字做出區別,除非刻意掃描舊印章復刻,否則就算用一樣的名字及字體,不同的業者也不大可能刻出一模一樣的印章,他並建議郵局,未來可改變存簿留有印鑑樣式做法,以防不肖人士掃描後,以重製印章進行不法勾當。
投訴民眾說,日前帶新刻的印章到頭份郵局辦存簿印鑑變更,承辦人員目視後,認定新、舊印章過於相似,需另刻新印章辦理。他認為電腦刻印的印章大同小異,反問「如果跟舊的一樣,那我就直接用這顆印章,不用變更了吧?」但承辦人員堅持新、舊印章並非同一顆而拒絕,最後郵局經理出面溝通,才採納新印章變更印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