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違建認定通知書 10處錯誤
2014/06/13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蔡顯榮說,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都是郵寄或配戴識別證的同仁專人送達,近來違建蟑螂詐騙案層出不窮,手法推陳出新,民眾修繕、增建或興建房屋前,應向建管機關申請許可,若有任何疑問可以電話洽詢02-2954-4213。
蔡顯榮指出,高先生收到的通知書,格式看似與正式公文書相似,但單位關防、發文字號及違建地點標示卻明顯不符,確認是偽造的公文書,與正式的公文書有異的內容有十處,提醒民眾注意正確版本:(見圖標示)
一、應為「認定」通知書,而非「查報」通知書。
二、「寄」違建人,非「送達」違建人。
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物拆除大隊,非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四、發文字號應為「新北拆認」而非「新北拆除查」。
五、性別欄不會勾選。
六、「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字體較小,且有字號出現。
七、應有「違建地點」欄位。
八、「違建類別」字距較寬。
九、主管「大隊長」,非「代理大隊長」。
十、大隊長為「張廖萬益」,非「馮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