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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禍詐保險金 和解書露餡

2006/05/17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男子無力償還卡債,涉嫌偽造法院和解書等證件,供蕭姓同夥向保險公司詐領汽車理賠保險金。由於變造技巧高明,接連騙過數名理賠專員,不過,終因和解書上的受命法官早已調職10餘年,被法院訴訟輔導人識破,張某等人才未得逞。

法官認為張某犯後辯稱不知情,依偽造公文書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蕭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蕭姓男子因積欠信用卡帳款無力償還,與貸款的連帶保證人張姓男子共謀,以謊報假車禍方式,詐領保險金。

2名嫌犯偽造文書

民國90年12月間,張先透過蕭取得莊姓友人的行車執照、保險資料及身分證影本予以仿冒後,再持蕭的身分證向基隆市七堵派出所林姓員警謊稱,他駕駛莊的轎車在附近撞傷黃姓婦人,已與黃達成和解;林獲知後,在工作紀錄簿上記載上述情節,並要求張在紀錄簿上捺印指紋。

騙過警員、理賠專員

隔日,張與蕭一同前往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汽車強制險140萬元。張還偽造基隆地方法院的和解書、黃在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黃的殘障手冊等證明文件,在取得七堵派出所開出的交通事故證明書後,由蕭交給保險公司。

訴訟輔導人眼尖識破

由於相關文件偽造的技巧高超,經多名保險理賠專員審查後受理申請,不過,保險公司為求慎重仍前往開立和解書的法院求證,法庭訴訟輔導人起初也沒有察覺有異,但和解書上填寫的蕭姓法官早已於80年初調至最高法院任職,整起詐領保險金案才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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