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調動 郭汝俊再獲重用
2013/06/18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察局昨天針對轄內十三個派出所正副所長、刑警大隊、分局偵查隊等外勤主管進行調動,其中最受矚目的是接任刑大偵三代理隊長的郭汝俊,他因受案子牽連最後獲判無罪並獲國家賠償,警局希望再次借重他多年的刑事專才。
電玩案獲判無罪並獲國家賠償
郭汝俊在民國一百年間被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依收受電玩業者賄賂傳喚到案,並且羈押禁見五十六日後提起公訴,當時同案的還有十多名官警及業者,案子在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郭汝俊和其他十名被告獲判無罪,他依規定聲請刑事補償獲准;而吳文正則被司改會指控濫權追訴。
郭汝俊說,吳文正濫權起訴對花蓮十多名官警造成重大傷害,有些警官為了這場官司賣房子、賣土地,在獲判無罪後這樣的損失根本無法彌補,他個人更覺得這是他一生當中的奇恥大辱。如今他獲判無罪,並且也領到了刑事補償的國家賠償,這證明他是清白的。
縣警局指出,新任所長有新城分局秀林所長林哲也;花蓮分局豐川所長林宏德、美崙所代理所長李鎮北;吉安分局太昌所長藍周啟、壽豐所長趙洪台、仁里所代理所長盧譽仁;鳳林分局瑞穗所代理所長林琮祐、西林所長曾健雄、大富所長彭國樑、港口所長陳義成、舞鶴所長萬榮中、萬榮所副所長翁玉銘、光復所副所長林聰明。
而郭汝俊接任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原任隊長黃啟杰接任新城分局偵查隊長,原新城代理隊長潘昱戎接任督察室督察員;原豐川所長韓翔宇接任刑大警務員,原美崙所長張朝應、瑞穗所長張福成接任督察室督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