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日不得留宿?嘉女︰申請就可以
2012/02/11 06:00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家在外縣市的嘉女學生家長,向本報投訴,指校方規定住宿學生,週六日不得留在宿舍,必須在週六上午八時離開宿舍,週日下午四點半才得返回,造成學生不便,有些學生週六日留在嘉義參加活動,只得借住親戚家,校長鄭勝文則表示未強制學生週六日不得留在宿舍,只是受限人力,有特殊情況要留宿者,只要申請就可以。
一位外縣市的學生家長指出,外縣市學生才有住校需求,但學校宿舍管理辦法,等於要求學生每逢週六日都要返家,尤其有些舞蹈班學生,是從新竹、台北、高雄等地來此就讀,週末經常要留校排練,排練結束後因宿舍不開放,全身汗流浹背無法盥洗及適當休息,只好忍著一身汗臭味趕車返家。若排練或校外志工服務時間是在週六下午,也必須在上午八點以前離宿,她們只得跑到附近麥當勞速食店睡覺或四處遊蕩。
家長認為,學校就有責任與義務假日開放讓學生在宿舍休息,不能因為管理人力不足或其他因素而限制住宿時間,他們曾向學校反映,但校方並未提出合理解釋,他們考慮,若下學期仍未見校方改善,考慮讓子女轉校。
負責宿舍管理的王教官表示,她並未接到家長反映,學校宿舍的管理很有彈性,學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像是志工社學生參加服務等,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至於舞蹈班學生週六排練後要盥洗,舞蹈教室就有盥洗設備,也可向學校借鑰匙回宿舍洗,目前學校針對高三與偏遠地區的學生都有隔週的週六日留宿的做法,另外,重要考試前一週的週六日也可以留宿。
王教官強調,住校學生一週五天在外面,因此學校這麼做也是希望他們週六日可以回家與家人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