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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障停車證 一年違停190萬元

2011/12/17 06:00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停管處開單員使用的PDA沒有上網連線功能,部份身心障礙者往生後 ,停車證未追繳,市議員陳建銘發現,今年查獲身障家屬未繳回停車證,繼續冒用,甚至偽造的情況相當嚴重,必須追繳的停車費竟達一百九十萬元,台北市府法規會強調,偽造或冒用身障停車證,將會觸犯刑法普通詐欺罪,遭查獲將移送法辦。

陳建銘表示,九十六年至今,市府註銷停車證有四萬八五五○張,實際繳回張數僅兩萬餘張,再加上申請遺失補發數目,都是管理黑數,市議員簡余晏表示,今年以前,北市府完全沒有主動稽查,民國九十八年查獲違規僅四件,九十九年則是十件,今年起才開始積極稽查,竟查獲一百一十七件違規使用,甚至有單張停車證累積高達十八萬元停車費。

停管處營運科說,開單員的PDA屬於單機作業,不能連線上網查詢,以致「開單員認單不認人」,但明年二月前,將在PDA內建置社會局提供的停車證註銷清冊供比對,加強查核。

社會局科長尤詒君說,複印停車證觸犯偽造文書罪,家屬冒用身心障礙者停車證遭查獲,三年內也不得申請停車證,法規會組長戴智琪說,冒充身心障礙者將依詐欺罪移送法辦,停管處科長黃莉雅說,將對違法家屬處以三百元罰鍰,並追討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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