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毀屍案 未成年兒判16年
2011/07/05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縣鳳梨園焚屍命案,曾姓姊弟預謀弒父毀屍,姊弟落網供出驚人內幕,指控父親曾性侵親生女兒,一審法官採信兇嫌供詞,仍重判19歲曾女17年徒刑,曾姓少年16年;另曾女的邱姓男友共謀殺人,也被判17年,並褫奪公權8年。
去年3月20日農婦發現一具焦黑男屍,跪姿趴臥一處鳳梨園,下半身焚燒遠比其他部位嚴重,身上除綁著童軍繩外,還有多處外傷,死狀悽慘。警方查出死者為育有一女一子、已離婚的曾姓男子,又抽絲剝繭查獲兇嫌竟是死者親生兒女,及女兒的邱姓男友。
姊弟與邱嫌到案後坦承犯行,曾女更指控遭父性侵,生母拿出死者曾寫給女兒的疑似「情書」,內容提及「很想擁抱妳,因為妳總是讓我意亂情迷」;另經精神鑑定曾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合議庭認為被告可能遭性侵,才有此犯罪動機,因本為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合議庭判處邱、曾兩人17年徒刑,未成年的弟弟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