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狗吠、唱歌擾人 找警察就對了

2010/03/22 06:00

不易測量聲音 警察即可處理

〔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鄰居的狗吠、唱歌聲太大等噪音,令人不堪其擾,不過你找對單位陳情嗎?雲林縣環保局指出,依法沒有持續性或不易測量的聲音,警察機關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雲林縣斗六市某一社區多名住戶,曾多次向環保局陳情指出,該社區有住戶在屋內養狗,不管白天或晚上都亂叫,造成社區400多戶住戶不堪其擾,請環保局救救社區住戶,還給大家安寧日子。

另每年3、4月環保局也常接到被「夜鷹」叫聲吵得睡不著覺的陳情案;除動物叫聲,人為的聲音也可能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例如斗六市區一家賣香雞排的攤販,深夜剁雞排,鄰近住戶不堪其擾多次向環保局檢舉,住家內唱卡拉OK太大聲也是噪音。

環保局表示,由於民眾環保意識高漲,對於生活環境品質要求日益升高,難以忍受居家附近所產生的噪音,因此,近幾年來噪音陳情案件高居公害陳情第三名,僅次於異味污染、環境衛生。

依法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

不過狗吠、唱歌、剁雞排等噪音不具持續性、也不易量測,但又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依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處理機關應為警察機關,一旦接到民眾這類陳情,環保局轉給警察機關處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

為避免引起民怨,警方接獲檢舉,會先勸導、要求改善,非不得已才會開單處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