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清潔規費來硬的 民眾有微詞
2008/06/05 06:00
〔記者郭靜慧/潮州報導〕潮州鎮公所近年依行政程序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催討民眾逾期積欠的清潔規費,有民眾收到執行處通知單嚇一跳,對公所的作法有些微詞,鎮代簡水益建議鎮公所催繳前,應派員先調查當事人的家庭狀況,了解是否另有隱情,減少民怨。
潮州鎮長李光明指出,鎮公所原本每半年派員到府收取清潔規費,有時遇不到人或收不到款,去年起改為寄通知單請民眾到超商繳款,一次繳交一年費用,但有些民眾欠費太久,屢次催繳也不管,鎮公所決定依法辦理。
鎮公所清查九十三年到九十五年間欠繳的民眾,移請行政執行署催討,並陸續清查去年度尚未繳費者,近日將寄單通知催繳,如果沒有在限期內繳納,再移送行政執行署。
鎮代簡水益認為,鎮公所這項措施雖然於法有據,可是有欠思量,像有一戶人家哥哥已經搬離潮州鎮,弟弟一家人住在老家,但戶長仍掛哥哥的名,結果近日接到屏東行政執行處的通知要繳納三千多元的清潔規費,弟弟不肯繳,變成哥哥得繳,當事人後來繳了錢,但覺得不合情理而向他陳情。
簡水益說,鎮公所應該在移送行政執行署前由村里幹事實地訪查,了解當事人欠繳的原因,說不定另有隱情,或受景氣影響手頭不方便,再來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