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長隧道速限40 有人飆116
2008/04/01 06:00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
就是這輛雙B名車,在玉長隧道內飆出一百一十六公里高速。(記者楊宜中攝)
交通隊指危害其他駕駛
行車時速限定四十公里的台三十線玉長公路玉長隧道,近日竟然拍到一張時速一百一十六公里的超速照片,超過速限七十六公里,交通隊員說,這簡直是自殺,更危害所有使用玉長隧道的駕駛人及乘客。
台三十線公路長二千六百六十公尺的玉長隧道於去年六月通車,因是長隧道,為避免發生車禍進而引發隧道災難,全線行車限制為時速四十公里。隧道內由花、東兩縣各設一台數位測速照相機,花蓮縣警局設置的測速照相機,位於東往西車道,台東縣警局設置在西往東車道上。
3月上旬告發74件超速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從三月開始執行隧道內測速照相,經統計,三月上旬共告發七十四件隧道內超速,其中,一輛自小客車竟在隧道內飆出了時速一百一十六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到,令交通隊員警「印象深刻」。此外,還有一超速紀錄也達時速一百一十四公里。
交通隊統計,七十四件隧道內超速告發單中,有三件超過速限六十公里(包括上述兩件),十四件超過速限四十至六十公里。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應處八千元至二萬四千元罰款,並吊扣駕照三個月。
絕大部分來自外縣市
交通隊員警議論,無法理解在玉長隧道內開車時速達一百一十六公里究竟是什麼心態,玉長隧道是雙線雙向通行,路寬有限,而且這張超速相片被拍到的時間是下午二時許,並非人車稀少的深夜時段。
交通隊說,與一般路段的固定桿測速照相機取締數量相較,玉長隧道內取締率較低,也顯示多數駕駛人遵守長隧道內的時速限制,而被拍到超速的自小客車,絕大部分都來自外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