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節能家電補助 申請到10月底
2019/04/30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市府配合經濟部推動住商節電行動,擴大辦理住宅家電汰換補助,由於先前有媒體報導期限只到四月底,導致市民趕著申請,補助政策上路近二個月,收到八千件申請案。經濟局廿九日表示,台中市節能補助期限設定至十月卅一日,目前節電補助款仍有餘額,市民可持續申請,若補助款用罄,將另行公告。
民眾誤以為只到4月底 申請爆量
台中市住宅家電汰換補助自三月六日上路,市民於去年十二月七日以後購買符合能效一、二級的冷暖氣機及電冰箱,且裝機地點在台中市,均可提出申請補助。冷暖氣機每瓩補助一千元,上限三千元;電冰箱每公升補助十元,上限三千元。
近兩個月收到8千件申請案
最近家電廠商大打廣告,宣傳補助措施,又有電子媒體報導補助期限只到四月底,許多市民趕著汰換家電、申請補助,據經發局統計,目前已收到八千件申請案。
市府:目前仍有餘額 若用完會公告
經發局澄清,各縣市政府獲得中央補助款預算不同,申請期限也有差異,台中市這次節能補助期限設定至十月卅一日為止,且目前節電補助款仍有餘額,市民可持續申請,若補助款用罄,將另行公告。
另外,除民眾自行到經發局申請補助外,經發局授權家樂福、大買家、特力屋、大潤發等大型賣場,以及電器公會近百家會員,提供補助金直接折抵的服務。但經發局發現八千件申請案中,由授權經銷商辦理的不到三百件,因此提醒市民可就近到住家附近的授權經銷商購買,方便又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