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府虛列上級補助預算 監院糾正
2019/04/15 06:00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李月德、江明蒼提案糾正嘉義縣政府於二○一四至二○一八年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監察院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函請縣府改善時仍置之不理;對此,嘉義縣副縣長吳容輝說,縣府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為本島縣市倒數第二,為維持縣政所需及鄉親基本權益,不得已先行預列補助收入,已向監委保證縣府明年度編列總預算不再虛列預算。
無上級核定文號 仍列收入預算
監察院糾正案指出,嘉義縣政府於二○一四至二○一八年間,以預列中央平衡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補助款名義,雖無上級核定文號,仍於預算書中以「上級政府補助收入-計畫型補助收入」科目,分別虛列廿三.二四億元、廿三億元、廿二.五七億元、廿一.六億元及十七.六一億元;另依縣府提供監院詢問書面資料,二○一九年仍以上述科目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十五.四九億元。
糾正案內容提到,依憲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及監察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案糾正,並移送行政院轉飭主計總處等單位請嘉義縣政府確實檢討改善。
吳容輝表示,嘉義縣政府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為本島縣市倒數第二,加上近年中央逐步調增教師員額、社福事項膨脹及計畫型補助款所需配合款比例調升等政策,都變相增加縣府財政負擔,為維持縣政所需及鄉親基本權益,避免縣民淪為次等公民,不得已情況下先行預列補助收入。
縣府:明年度總預算不再預列
吳容輝強調,經開源節流,縣府近年財政改善已見成效,總決算連三年產生賸餘,日前北上監察院時已向監委保證今年七月編列明年度總預算時,將貫徹零基預算精神,不再預列補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