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訂船席管理辦法 業者憂扼殺生計
2019/02/16 06:0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三大兼負交通任務的漁港向來任由輪船進出,台東縣政府新訂船席管理辦法,採每三年申請核准制,以掌握管理主導權,新的管理辦法將在兩週後實施,此舉引發業者不滿,大罵縣府扼殺生計。
農業處預告 兩週後實施
台東縣農業處長許瑞貴指出,富岡、綠島及蘭嶼漁港交通船、貨船碼頭長年肩負離島疏運任務,主管機關需更積極主動掌握碼頭管理之主導權,才能保障離島疏運品質。為此,農業處昨天預告「台東縣漁港交通船碼頭船席管理辦法」,將在兩週後實施。
為保障離島疏運品質
交通船經營業者應提送經營計畫書,取得泊靠許可才能進港泊靠,審議內容包括疏運船體狀況、碼頭設施自主管理計畫、地方責任及離島回饋服務事務、歷年營運績效及候船設施維護及船班資訊服務等項目。
將採每三年申請核准制
許瑞貴表示,縣政府將會定期對交通船經營業者服務品質進行督導或考核,未能符合標準者,最重得停止泊靠權利直至改善。
縣府:如同車輛要定檢
這項辦法引起業者不滿,大罵縣政府簡直是要扼殺業者的生計。凱旋客輪負責人李數奼指出,業者每年的營運都相同,應該是有變更營運方式才要送營運計畫,如每年都送計畫,等於勒緊業者脖子。
她更擔心,新的管理辦法只要合法業者就可申請,通過了就可以停泊,這如同開放外縣市交通輪到台東搶生意。富岡港目前有四家業者、七艘客輪,已經沒有多餘的停泊位置。
許瑞貴則說,就如同車輛有定期檢驗規定,審查船席可以確保業者營運完善,且是每三年而非業者所說每年審查,應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