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推綠電 饋線不足待克服
雲林縣屋頂型光電裝設容量全國第一。(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電業法修正案》三讀,為綠電業者注入強心針,認為售電對象更廣,有助投資信心,但業者也指出雲林仍有饋線不足、土地零碎面積小必須整合等實務瓶頸,有待克服。
雲林縣府建設處長蘇孔志指出,電業法通過對綠能發展樂觀以待,縣府籌設「電業公司」推動綠能計畫不變,已辦理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評估,成為綠電發展資源整合平台,全力打造綠能首都。
建設處副處長林俊明表示,雲林自二○一一年至今年八月底為止,太陽光電申請件數達二千一百一十三件,裝置容量二百四十一MW(相當於三.○九億度),累計裝置容量全國第一。
另中央與縣府未來分別規劃於高鐵沿線黃金廊道設置四十公頃綠能產業示範區,及沿海十三個地層下陷耕作困難區一○三○公頃、台西工業區一一六三公頃規劃綠能專區,都是綠電發展熱區。
台灣速力總經理陳顗亦表示,電業法促電業市場更具自由化,是項「德政」。雲林縣府計畫成立電業公司,業者多半樂見其成,但如何在公共利益與商業利益取得平衡,將是最大考驗。
四湖鄉林姓農民指出,受惠綠電風潮,現在沿海土地每公頃每年租金已喊到三十到五十萬,不少農民躍躍欲試,但此舉是否排擠農地生產,及長達廿年以上租約會不會傷害農民權益,希望政府能多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