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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預定地未符徵收目的 議員促清查

2016/12/08 06:00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縣府因南投特教學校土地,未符當初徵收使用目的,賠償地主三億五千萬元,議員張維華要求縣府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清查縣內類似案例,以免成為重創縣府財政的不定時炸彈。

縣內有不少學校、市場、公園及停車場預定地,都超過徵收計劃年限,因遲遲末能開發利用,有些甚至挪作其他用途,遭地主提起行政訴訟索回土地或求償。如南投特教學校土地,即因地主認為與當年徵收蓋小學目的不符,向縣府提告求償三億五千萬元勝訴,使得縣府須辦理追加預算來支付這筆賠償費。

張維華在縣政總質詢時,要求縣府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清查縣內類似案例防範,對於尚未徵收的預定地也應檢討解編歸還地主。

縣長林明溱表示,這些學校等公共設施預定地,係當年依預估人口成長率編定,但隨著社會型態改變,許多地區人口大幅減少,加上少子化,興建機會不大,縣府目前也正在通盤檢討將土地解編,未來也計畫在地主同意下,透過市地重劃等方式,提升土地價值,達到地盡其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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