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房屋稅稅基 林佳龍要求將心比心
2016/11/08 06: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今年地價稅飆漲,引發民怨,而房屋標準價格明年將重新評定,會影響後年開徵的房屋稅。市長林佳龍七日表示,目前台中市房屋稅稅基為六都最低,為避免連續幾種稅大幅增加,請相關單位討論稅基調整事宜時,應站在體諒市民的角度,將心比心。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明年重行評定
林佳龍指出,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明年將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稅稅基計算標準,目前台中市用來核定房屋稅的標準,包括房屋標準單價與地段率,均為六都最低,且非自住稅率也採法令規定最低標準一.五%,是六都中最能體諒市民的,市府不能讓連續幾種稅大幅增加,他已指示稅務、財政、主計單位,討論稅基調整事宜時應將心比心。
林佳龍也說,房屋稅是否追溯的問題,請財稅主計單位研究,並徵詢學者、專家與社會團體的意見,讓不動產市場穩定發展。
評定後標準 自明年七月一日適用
地方稅務局副局長葉國居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的課稅期間是當年度七月一日起至次年六月卅日止,並於次年五月份開徵;而房屋稅稅基包括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台中市將於明年三、四月間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針對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進行討論,重行評定後的稅基計算標準,將自明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因此還不會影響明年開徵的房屋稅。
葉國居同時表示,在房屋稅稅率部分,目前自住住家用稅率全國一致,均為一.二%;非自住部分,即第四戶以上,稅法允許地方政府在一.五%至三.六%間自訂稅率,台中市目前非自住稅率採全國最低標準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