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沒錢開房間 當街上演活春宮
2016/09/21 08:00
毫無遮掩!騎樓椅子上解決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9歲林姓男子104年11月16日下午在桃園市桃園區文昌公園閒晃,結識48歲呂姓女子,兩人「約砲」卻沒錢開房間,因為都「性」致勃勃,光天化日下就直接在附近騎樓的椅子上解決,林男坐著、呂女跨坐他的大腿,當街上演活春宮,路人驚見後持手機錄影報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勘驗影片,兩人「嘿咻」時毫無遮掩,依公然猥褻罪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有多名路人目擊這場活春宮,警方根據影片及查訪尋獲林男,他是街友,常在公園附近遊蕩,再循線找到有輕度身心障礙的呂女,將兩人移送法辦。
依公然猥褻罪聲請簡判
林男喊冤說,他因一時性起,有用外套遮掩下半身;呂女則辯稱,遭林男強迫性交,全程用外套遮掩,懷疑遭到設計。
但多名路人指證歷歷且有錄影存證,檢察官勘驗影片,發現呂女的下半身赤裸,跨坐在林男的大腿上,兩人相互環抱且身體有明顯的「上上下下」性行為動作,下半身並未以外套遮掩,可讓不特定人士看到,已構成公然猥褻罪。偵結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由於兩人分別有竊盜、詐欺前科,屬於累犯,依刑法規定須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