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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型夾層屋 以檢舉拆除為主

2016/09/14 06:00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內科夾層」十年改善大限,明年七月到期,逾期未改善者將強制拆除,引發外界關心北市其他區域住宅、商辦大樓內違法夾層的處置方式。建管處表示,違法夾層大都集中內湖科技園區,其他地區僅零星個案;經獲報確認違建事實後,將命使用者自行拆除,否則由建管處強制拆除,且相關費用由使用人承擔。

建管處表示,夾層分為「合法」及「違建」。前者依規納入建築圖說,並計入樓地板面積及容積率;後者是營造廠擅改圖說進行二次設計,或者是使用者自行加設。

夾層經舉報後,建管處會現勘是否屬「違建夾層」。若違建事實確立,則視夾層面積,命使用人於限期三個月至六個月內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者,建管處派員強制拆除,強制拆除費用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辦法》按建築構造及拆除面積計算。以常見構造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鋼骨、磚造為例,每平方公尺強制拆除費分別為,六百廿元、四百五十元、八百七十元、一百七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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