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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帶小王回家嘿咻 夫戴綠帽求償百萬

2016/09/01 08:00

夫妻在同公司上班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王姓男子與妻子同在竹科一家半導體公司上班,因妻子帶外遇對象回家上床,事後還同遊香港,讓他面對同事、朋友異樣眼光與戴綠帽的嘲笑,憤而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判決兩人連帶賠償30萬元。

竹科男須看精神科

王男告訴法官,95年結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去年7月下旬,妻子與陳姓男子在家中發生兩次性行為,去年8月更一同去香港玩,並在香港炒飯兩次。

王男說,此事不僅嚴重破壞他的家庭及婚姻生活,也讓他的精神遭受莫大打擊與痛苦,還要面對公司同事、朋友異樣眼光與戴綠帽的嘲笑。

他無法正常工作,甚至以酗酒麻痺自己,還求助精神科醫師,因此除控告妻子與陳男妨害家庭,並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判2人連帶賠償30萬

王妻辯稱,結婚至今,為支付家庭生活費用,共負擔439萬元債務,王男應該也要負責一半;陳男則說,他前後共借款61萬元給王妻,此部分金額應與王男的賠償請求權互為抵銷。最後,法官判決王妻與陳男應連帶賠償30萬元給王男。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王妻與陳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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