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服儀解禁 公私立學校不同調
2016/08/19 08: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高中學生服儀今年五二○解禁,教育部昨天再公布「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學生可混合穿著制服、運動服進校門,不會廢除制服、不能隨意穿便服、不可穿拖鞋,違反服儀規定不得記過或警告。花蓮區各公立高中都表示「會守教育部規定」,但私立學校則認為「應有合理規範」。
花中不強制全班必須統一
花蓮區二所升學高中花蓮高中、花蓮女中,花中校風自由,多年未因違反服儀規定處罰學生。校長詹滿福說,學校重大集會、升旗都需穿體育服、校服,不強制「全班必須統一」,也可穿班服、社團服,只要穿的是學校規定的服裝即可。
花女由學生討論提案決定
花蓮女中則在五二○服儀解禁後,在今年六月的期末校務會議,已修訂校規「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要點」,將「違反服儀規定記警告」的條文刪除。花女生活輔導組說,學校服儀規定秉持民主原則,以「女學生穿著短褲進出校門」為例,今年二月花女校方、班聯會討論後,已在臨時校務會議通過開放。
至於穿便服進校門,花蓮女中表示,預定新學期開學之後,將由各班學生開會討論、民調蒐集正反意見,再透過班聯會提案,屆時就看學生討論結果「是開放穿便服、還是穿制服」,將依多數決定。
四維高中須統一不可混搭
私立四維高中新校長蔡忠和認為「制服是學校的精神象徵」,不應廢除,校規規定全校一致穿校服;如當天為體育課、實習課,則可穿體育、實習工作服裝進入校門,但必須「全班統一」穿著,且不可將制服、體育服混搭穿著。
蔡忠和說,雖仍保持服儀規定,但不會再以記過、警告來處罰,而是由導師和家長「軟性溝通」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