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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山佳車站停車場啟用 卡在地下室

2006/11/10 06:00

〔記者鄭淑婷/樹林報導〕樹林市山佳火車站廣場下空間,閒置逾5年仍不能使用,台北縣政府城鄉局表示,主要是「卡」在廣場下空間是否可被認定為「地下室」,如果是「非地下室」,恐怕很難開門啟用,將會同工務局、交通局協助解套。

山佳火車站廣場當初配合山佳站體較高,廣場地面也跟著拉高,下方剛好產生一個空間,樹林市公所原本規劃作為停車場使用,由於廣場是以水利工程之名興建,沒有申請建照,廣場下方空間當然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因而閒置至今。

為避免空間嫌置過久,工務局表示,只要市公所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向城鄉局申請多目標使用許可,將考慮補發建照、使照,讓廣場下方空間儘早擺脫「蚊子館」封號。

樹林市公所表示,今年2月已提出申請,3月再行補充資料,但至今未有下文,也尚未准許,不知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城鄉局表示,依據多目標使用辦法,廣場用地的地下空間可做停車場、休閒運動設施等各類場所,樹林市公所提出的申請是作為停車場用地,只是最大的問題,在於山佳車站廣場下空間是不是符合所謂「地下室」的規定。

城鄉局解釋,山佳車站廣場面原本就高於路面數公尺,不過下方形成的空間地面水平線只比周遭路面低一點而已,因此廣場下方空間到底是地上空間還是地下空間,還有「商榷空間」,必須由工務局認定,將跨局室會商,尋求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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