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購中嘉 公平會3條件放行
〔記者廖千瑩、王憶紅、陳炳宏/綜合報導〕遠傳電信透過購債方式間接入主中嘉一案,公平會昨以附加條件方式通過。公平會認為,此案申報主體是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依現有事證無法認定遠傳有參與收購中嘉,且對市占率無顯著影響,因此以附加三條件方式同意。
購債間接入主 對市占率無顯著影響
三項條件包括,第一,遠傳相關公司的董監事或經理人,出任中嘉網路董事比例不能超過五成;再者,遠傳相關事業也不能直接或間接控制中嘉業務經營跟人事任免,另摩根士丹利也不能轉讓逾三分之一中嘉持股給遠傳相關事業。
若實質控制未申報 最高可罰5千萬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強調,遠傳未來若有任何實質控制中嘉的動作,必須提出申報,否則公平會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五千萬元。對此,遠傳發言人郎亞玲說,遠傳只是公司債持有人,遠傳不會派人在中嘉董事會占有席次,也不會對中嘉人事有任免與業務經營控制權。
遠傳︰不占董事會席次、不碰經營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何吉森表示,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一收到公文後,將由業管單位會診內容,儘速提交委員會審議。
遠傳電信為避開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與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合作,由摩根士丹利旗下管理基金NHPEA與台灣資金合資,向安博凱(MBK)買下中嘉網路百分百股權,遠傳也認購中嘉母公司的公司債,未來可望以債作股,取得入主中嘉的先機。
遠傳「最後一哩」 第三家跨入家庭用戶
這樁市場矚目的中嘉股權交易案,公平會趕在歲末最後一個委員會議,悄悄排入議程並做成決議。
事實上,對遠傳電信而言,過去雖有速博提供ADSL服務,但頻寬建設不足,透過間接入主中嘉系統,在中華電信擁有MOD及台灣大哥大擁有凱擘寬頻後,遠傳也可成為第三家直接跨入家庭用戶、完成「最後一哩」的電信公司,之後透過有線電視的電纜線,用戶不但可以看有線電視、點播電影、高速上網,甚至可以講電話。能整合所有載具達到數位匯流、手機、電視無縫收視的境界。遠傳併購中嘉,就可與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