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獸首惹議 文化部竟背書不違法

故宮南院將成為嘉義平原區的國際觀光亮點,無奈複製獸首爭議讓喜事蒙塵,遮蓋風采。(記者蔡宗勳攝)
〔記者蔡宗勳、楊媛婷/綜合報導〕針對中國政協委員、影星成龍捐贈給故宮南院的十二獸首複製品遭質疑未經法定審查,嘉義縣長張花冠強調,故宮使用成龍捐贈的複製品做為南院公共藝術,引發一連串爭議,致喜事蒙羞、遮蓋南院開館風采,令人遺憾。
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跨縣市或中央部會主管的重大公共工程公共藝術設計計畫,應由中央部會或文化部設置審議會審議,並邀地方政府代表列席。
故宮前日稱十二獸首為精美的當代工藝,做為公共藝術並無統戰意味,昨又發出聲明表示,故宮「受贈」十二獸首以美化環境。
故宮用此一方式,規避公共藝術審議程序。文化部昨指出,十二獸首並非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審議設置的法定公共藝術作品,因故宮指該作品是接受捐贈而來,屬故宮自身「受贈藝術品」之業務事項,文化部謹予尊重。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吳芳銘表示,經向文化部查詢,文化部指獸首為餽贈品,不用經公共藝術審議會審議,因此地方政府根本無從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