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就強制抽血 修法被退回
2013/07/05 06:00
〔記者邱燕玲、黃敦硯、蔡偉祺/綜合報導〕馬政府大張旗鼓、提出修法將拒絕酒測者強制抽血檢查,但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昨召集相關單位審查後認為,此舉有妨礙人權疑慮,並未通過修正,退回交通部再研議。
現行規定只有酒駕「肇事」者才能移送至醫院強制抽血檢查,馬政府為嚇阻酒駕,由交通部提出「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拿掉「肇事」二字。行政院法規會認為,強制抽血具侵入性,有妨礙人權疑慮,因此退回交通部。
路政司司長林國顯指出,會再與警政署、法務部研商,找出最適當作法。
當初決定強制抽血檢驗的行政院會議上,交通部、法務部及警政署意見不一,當時由法律專長的政務委員羅瑩雪主持,決議依法可強制抽血檢驗。如今改由土木專家出身的政務委員楊秋興主持,就推翻強制抽血檢驗的決議。
羅瑩雪昨晚指出,當初是請相關單位研究,並沒有一定要怎麼修,各方本來就有不同的見解。
警政署表示,會提出更周延的修法意見。據悉,由於現行拒絕酒測,須經員警認定不能安全駕駛,才會送到醫院強制抽血,作法相對嚴謹,且有刑事訴訟法等做為法源,在未修法前,相關作法仍會持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