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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上游 台灣電競盼列運動項目

打電玩也能出台灣之光!(記者謝文華攝)

打電玩也能出台灣之光!(記者謝文華攝)

2012/10/15 06:00

〔記者陳炳宏、許明禮、陳怡靜/台北報導〕過去台灣電競選手在世界電玩賽WCG的表現,似乎還沒引起政府與社會的關注,昨天台北暗殺星奪得英雄聯盟世界錦標賽冠軍,代理英雄聯盟遊戲、並擁有TPA電競職業隊的台灣競舞娛樂公司(Garena)總經理劉佳衢呼籲,政府應協助將電競納入正式之運動項目,提高電競在國人心目中的地位。

劉佳衢指出,眼前最重要的,就是TPA展現出成功隊伍的價值,能讓更多企業對電競更有興趣,有了企業投入的資源,才能像TPA一樣擁有完整的支持。

體委會︰協助進軍運動會

二○一三年首屆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將於明年六月底在南韓仁川舉行,電子競技也是九種競賽種類之一,體委會表示,將全力協助國內好手報名、組隊參賽。體委會科長房瑞文表示,該項比賽的電子競技共設六個比賽項目,目前歸競技處輔導,原則上體委會會協助電競的選訓及組隊事宜。

至於台灣電子競技聯盟希望獲得體委會補助,體委會副主委陳雲蓮表示,體委會輔導的運動種類必須是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SportAccord)會員,目前電競尚未加入該總會。

目前台灣的職業電競隊,除了台灣競舞娛樂的「台北暗殺星」外,另外還有觀眾約四百萬人的台灣電子競技聯盟,目前有「台北鷹」、「Yoe鋼鐵人」、「橘子熊」、「華義Spider」、「曜越太陽神」五支隊伍;而比賽遊戲則有「KR跑跑卡丁車」、「SF特種部隊」及「SC星海爭霸2」,英雄聯盟也傳說將成立第二支職業隊。

據指出,目前職業隊選手一般每月底薪約四萬元,大多須靠賽事獎金賺錢,但比賽獎金分配方式不一,有的是公司與選手均分、或全歸選手。而過去表現較傑出的選手,由於未必都能一直處於顛峰而有獎金收入,不少選手會轉任教練或電玩產業內勤主管。

網路名人朱學恒認為,台灣高科技企業對於電競運動的投入太少,不利電競運動持續性發展。他說,國外許多電競隊伍都有產業贊助,台灣則多由遊戲業贊助,但隨著業者推出不同遊戲,電競隊就得改名或換遊戲,自由度與持續性都會受影響。高科技產業領有租稅減免,理當要回饋社會、贊助運動,把電競視為「運動」培養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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