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身障者往生年餘 竟被通知繳回補助
2010/01/22 06:00
〔記者唐在馨、徐夏蓮/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林姓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九十七年六月六日去世,家屬到今年一月卻收到一份催繳通知,要求退回當年六月領的三千元補助,家屬質疑:「人都入土為安了,莫非是收死人錢?」
規定每月15日以後去世才能領
議員楊正中則痛斥,台中市府自訂行政規則,當月十五日之後去世的人才能領補助,十五日之前去世的都要退回補助,台北市就沒有這樣的規定,「莫非台中市府是要台中市的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都一定要拖到當月十五日後才能死?」
市府社會處表示,訂十五日為基準點,台中市不是特例,況且人死了本來就不該再領取津貼,這起案例是內政部勾稽查出來的,中市每月平均有一萬一千七百多件身障津貼案要處理,很多家屬溢領都會主動將錢繳回市庫。
楊正中表示,林姓民眾家中一共七個兄弟姊妹,姊姊因為身心障礙由兄弟扶養,九十七年姊姊過世,弟弟在同年七月份仍領到三千元補助款,同年十一月把錢退回。
結果,今年一月,弟弟收到區公所的公文,要求他退回九十七年六月份其姊姊領的三千元補助,否則將送強制執行。林姓民眾表示,如果市府當時直接跟他說明要求退錢,他一定馬上退,隔了一年多還來要錢,真的讓人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