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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貧童阿正 車陣中討生活 賣玉蘭花籌學費

2005/09/18 06:00

〔記者洪臣宏╱高縣報導〕「買花嗎﹖一串二十元、三串五十元」,「阿正」(化名)對著川流不息的車輛喊著,並不時轉過頭對旁邊的中年男子說:「爸爸,休息啦,我賣就好」。

小二生「阿正」貼心地體恤父親,並依叮囑站在安全島上賣玉蘭花,父子倆頂著豔陽,籌措這學期的學費及生活費。

「阿正」八歲,來自單親家庭,利用下課時間,主動要求陪著父親在街頭賣起玉蘭花。他不時用手指比著一串「二十元」手勢,向過往車輛兜售,父親則不斷回頭,囑咐他不要到馬路上。

「阿正」的父親原來在工廠上班,三年前的一場車禍導致腿部重傷,又逢工廠關閉,經濟狀況雪上加霜,迫不得已在街頭賣起玉蘭花,父子倆一天可掙得六、七百元。

學校開學了,「阿正」的兩千餘元學費勉強先繳交一半,六百元的營養午餐費,「阿正」父親特地請學校通融幾天。

「阿正」父親想到學費還沒繳清,不禁潸然淚下。他說,「誰不想讓小孩受好教育」,不過礙於腿傷無法久立,幹不了粗重的工作,又得接送「阿正」上下學,照顧他的生活,只好在街頭賣玉蘭花。

他強調,絕非要小孩賣玉蘭花,因怕小孩子活潑,獨自在家危險,加上「阿正」強烈希望跟他在一起,才帶著他作陪,這是單親家庭的無奈。

他限定「阿正」只能在安全島上活動,嚴禁到車水馬龍的馬路上。

不過接連颱風過境,批來的玉蘭花從一斤八十元漲到二○○元,成本加重,附近亦有其他女性同業競爭,相較下父子倆的生意並不算好,「阿正」父親苦笑地說,一般人比較不會向大男人買花吧﹗

小二生「阿正」賣玉蘭花籌措學費,他所就讀的學校渾然不知,推稱學生在外行為無法掌握。至於為何未能在家庭訪問中發現狀況,校方人員說一般家長白天不在家,大多採行電話訪問,且學生在校外行為難以掌握,對「阿正」賣玉蘭花情事毫無所悉。


其情可憫 於法難容╱穿梭車陣 觸犯三法條

〔記者魏錫賓、蔡清華╱高縣報導〕父親帶著就讀小學二年級的兒子在路上賣花,高雄縣政府說,爸爸可能違反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會局長吳麗雪表示,如果社工員發現父親有讓他的孩子實際販賣玉蘭花,或疏於照顧孩子、讓孩子曝露在危險路口,均可能構成違反兒少法第三十條,如果勸戒無效,可以對家長處以罰款,或是強制親職教育。

縣府指出,在公路上叫賣玉蘭花,也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隨意穿越馬路,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九條,於公共場所叫賣物品、妨害交通,且不聽勸阻,都可以罰款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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