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6樓以上新社區 須設公安基金

市府將修訂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主要有設立公共安全基金帳戶、專業技師檢驗公共設施。(市府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修訂「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六樓以上新社區必須設立公共安全基金帳戶,專款專用於重要社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及保養,新社區點交時,須委由專業技師檢驗公共設施,避免點交過重出現紛爭,本案昨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
市長張善政表示,以往常出現社區管理委員會催收或收不到管理費等問題,連帶影響社區公設維修及保養,自治條例修訂要求六樓以上新社區設立公安基金,由原來的建商及住戶提撥一筆錢為基金,確保社區有足夠經費進行公設維修及保養;再者,新社區公設點交時,會要求第三方協助,修訂自治條例要求第三方須有專業證照,確保點交過程有更強的技術基準。
市府都市發展局官員說,現行法規要求建商申請使用執照前,須依起造金額按比例繳交公共基金入庫,社區完成點交後,這筆錢將移歸管委會,修法後強制社區另外設立公安基金帳戶,並從建商繳交的公共基金提撥卅%入帳戶,另從住戶每月繳交的管理費提撥五%,專款專用於公設維修及保養。
張善政表示,近年電動汽車日益普及,大樓陸續加裝充電樁,但相關配套未能同步跟上,市府新增補助社區購置電動車防火毯、抽水機及防水閘門,其中,防火毯補助更是全國首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