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垃圾費隨袋徵收 超商垃圾量減半
彰化縣去年7月1日起針對4大超商、6大產業園區,收運生活垃圾必須購買專用垃圾袋,半年下來垃圾量砍半。(彰化縣環保局提供)
六大產業園區同步實施 共減425噸、約85輛垃圾車運量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去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垃圾分類新制,提高退運門檻,讓每日人均垃圾量創下史上新低。環保局表示,去年同步實施四大超商、六大產業園區的垃圾費隨袋徵收,裝一般生活垃圾要買專用垃圾袋,半年下來垃圾量減少五十五%,約為四二五公噸,相當於減少八十五輛垃圾車的運量。
垃圾減425噸 85輛垃圾車運量
環保局指出,六都的四大超商垃圾都是採取委外清運,彰化縣從去年七月起,四大超商加上六大產業園區的生活垃圾改採隨袋徵收,也就是除了資源回收、廚餘以外,其餘一般生活垃圾都要用專用垃圾袋,各地清潔隊才會收運,並進行沿街破袋檢查,發現有三個以上的資源回收物,就會當場要求店家完成分類才能交給清潔隊。
超商嚴把關 拒家戶垃圾「偷渡」
環保局強調,自從新制上路半年以來,超商與產業園區生活垃圾破袋檢查的合格率高達八十六%,也就是說,應該回收的資源回收物,以及生、熟廚餘的分類,都有很大的進步。也讓生活垃圾量減半,半年垃圾量減少五十五%,約為四二五公噸,換算起來,大約是八十五輛垃圾車裝運量。
環保局表示,超商生活垃圾能夠在配合資源回收、廚餘分類下,立即有減半的功效,最主要的是讓業者嚴格把關,不再讓民眾把家戶垃圾拿來超商亂丟。因為,以往超商的生活垃圾是隨水費徵收,不必花錢買專用垃圾袋,如今要花錢買專用袋,業者為了降低購買成本,就拒絕家戶垃圾「偷渡」到超商,成為垃圾減量的最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