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身障車位等5違規 仍開放檢舉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昨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長王國材列席。(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身心障礙車位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等五項違規,仍開放民眾檢舉,最快六月上路。
道交條例修正 最快6月上路
雖然五項違規開放民眾檢舉,但對駕駛違規記點部分仍限縮「須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狀況才會被記點,其它如逕行舉發、科技執法和民眾檢舉都不列入。另外也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一次可抵扣兩點規定,放寬為每年兩次可抵扣四點。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這是在道路安全和民怨之間取得平衡點,特別是攸關安全的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等違規行為,保留民眾可以檢舉,目前也規劃四百億經費給各縣市政府整頓交通,改善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