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幼兒園不當管教 3月起可罰60萬元

為保障幼兒權益及安全,立法院院會去年五月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資料照)

為保障幼兒權益及安全,立法院院會去年五月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資料照)

2023/02/26 05:3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保障幼兒權益及安全,立法院院會去年五月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霸凌,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之規定,並調高裁罰額度至最高六十萬元。行政院近日公告於三月一日施行。

幼兒園不當對待、超收等事件頻傳,根據幼照法修正條文,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採取之行為,除原條文之體罰、不當管教或性騷擾,增列身心虐待、霸凌、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及不當對待行為。教保條例則增訂,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教保機構需1天內通報

若知悉有疑似不當對待或疑似不適任人員,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一天內通報縣市主管機關;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情形後,應於兩個工作日內交由所設之委員會調查處理。

針對幼兒園重大違規,例如超收逾十五人且檢查時藏匿幼兒、師生比不符規定、明知有不適任人員卻未處理、未辦團險、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與評鑑、列追蹤評鑑仍未改善等,原罰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家長抨擊完全無感。修法後,大幅提高至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