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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主管風采 獅子座O型求職遭歧視

雇主若因星座血型涉及就業歧視,恐被罰款。圖為徵才活動面試現場,非該申訴案的當事者。(記者蔡亞樺攝)

雇主若因星座血型涉及就業歧視,恐被罰款。圖為徵才活動面試現場,非該申訴案的當事者。(記者蔡亞樺攝)

2021/03/21 05:30

修法後北市首度接投訴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最近接獲民眾投訴,面試官稱主管想要文靜的員工,得知面試者的星座為獅子座、血型O型,就不予錄用,是就業服務法修法近3年來第1起因星座、血型遭拒的投訴案,勞動局正在審查中。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經查屬實,雇主犯下就業歧視,可開罰30萬至150萬元。

主管想要文靜型員工

勞動局指出,有民眾陳情反映他是獅子座O型,到北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公司面試應徵時,公司詢問他星座血型後,面試官稱「想要文靜型的員工,不可以搶了主管風采!」面試結束後不被錄用,認為該公司十分誇張。

陳信瑜指出,雇主此舉恐有就業歧視,可能會觸犯「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經調查若屬實違反的話,可罰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陳信瑜強調,有些老闆很在意血型、星座等個人資訊,常將此作為招募員工時的參考,用來決定是否錄取,而不考量求職者或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

勞動部在2018年11月28日修訂就業服務法,將星座、血型列入「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18項「歧視項目」中,以避免雇主藉由星座、血型等因素,造成求職者失去在找工作上與其他人公平競爭的機會,這就是就業歧視。

勞動局表示,近3年僅接獲此件申訴案,正在審理中,目前尚無裁罰成立的案件。

雇主若因星座血型涉及就業歧視,恐被罰款。(台北市勞動局提供)

雇主若因星座血型涉及就業歧視,恐被罰款。(台北市勞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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