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雨衣爆瑕疪疑雲 屏縣消防局告輸廠商
2021/01/21 05: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消防局向法妍公司採購的救災雨衣,經送檢驗後發現瑕疪,消防局要求廠商負起保固責任,無條件改正並支付檢驗費,廠商認為雨衣驗收合格交給消防局後逾200天才送驗,無從確保送驗正確性,雙方告上法院,屏東地院採納廠商主張,判消防局敗訴。
屏東縣消防局2018年間花費160多萬元訂製1400多套救災雨衣,卻衍生訟訴官司。消防局指出,依採購合約,經抽樣檢驗防水性未達5級,還驗出重金屬以及塑化劑。
消防局接收後逾200天才送驗
法妍公司主張,該公司檢附的檢驗報告並無瑕疪,消防局卻在接收雨衣後逾200天自行送驗,期間保存、使用等因素都會影響檢驗。
法官難認有契約所指損壞等
法官認為,消防局無法舉證雨衣有契約上所指損壞或效益不符合規定情形,要求法妍公司改正並不合理。消防局長許美雪得知判決敗訴後表示,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研議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