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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拍MV燒琴殘燼留沙灘 苗縣府要罰

水尾海邊留有插著鐵釘的殘燼未清理。(記者鄭名翔翻攝)

水尾海邊留有插著鐵釘的殘燼未清理。(記者鄭名翔翻攝)

2020/08/05 05:30

〔記者鄭名翔、吳孟倫/綜合報導〕苗栗縣後龍鎮水尾海邊前天傳出疑似歌手拍攝MV,劇組於現場燃燒木造景棚,現場濃煙蔽天,事後也未清理,海灘上遍布插有鐵釘的木頭殘燼,十分危險,引發爭議;苗栗縣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此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若當場查獲最重可罰10萬元,昨已派員到場蒐證、追查行為人,將勒令立即清除。

有民眾目擊,疑似有歌手到後龍鎮水尾海邊拍攝MV,劇組於沙灘上搭建木造鋼琴、景棚等,前晚再放火燒掉,現場濃煙蔽天,引發鄉親議論及質疑。

昨天上午現場仍留有許多燃燒後的木板、電纜線,木屑殘燼混在沙灘內,尤其木板上還插著尖銳鐵釘,附近民眾稱,該海域常有釣客釣魚、小朋友戲水,若稍有不慎踩到必定受傷,十分危險。

陳華盛指出,該劇組於海邊焚燒木造搭景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若經檢舉現場查獲,可處以1200元至10萬元罰款,但因未當場稽查到行為事實,目前先派員到場蒐證、追查行為人,要求立即清除乾淨。

陳華盛說,事先未曾接獲任何相關拍攝需求申請,且按規定,除消防演練、緊急防治傳染病擴散、取得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等,經申請核可後,才可進行露天燃燒,拍攝影片不在核准範圍。

高爾宣所屬公司:夜間視線不佳才遺漏

高爾宣所屬的史科特音樂表示,拍攝當天有向鎮公所文化觀光課申請,現場備有水車、滅火器等器具,清潔部分也有與鎮公所清潔隊聯繫,但因海風讓火勢比預期還大,若違反空污法一定會負責到底。

至於遺留物問題,公司回應:「因為拍攝完是晚上,可能因視線不佳所以有些遺漏,已請導演組再回去現場處理,不好意思造成外界困擾。」

苗栗縣後龍鎮水尾海邊疑有歌手拍攝MV,放火燒了布景道。(取自臉書「後龍大小事」)

苗栗縣後龍鎮水尾海邊疑有歌手拍攝MV,放火燒了布景道。(取自臉書「後龍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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