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粉改回米粉?食藥署:未拍板
2016/11/29 06:00
日前傳出衛福部與米粉業者達成共識,在不誤導消費者、包裝標示含米量條件下,「炊粉」可望恢復「米粉」名稱。綠委林淑芬昨痛批,按照此邏輯,奶油、果汁、巧克力統統都可以不顧人民健康、走回頭路嗎?好不容易前進的路,現在是要製造變來變去的印象嗎?恐造成消費者混淆。
食藥署長姜郁美澄清,米粉標示新制已執行2年,業者提出檢討需求,因此舉行座談會傾聽業者意見,當天並未做成決議,相關意見必須與專家、學者討論。且考量民眾接受度,不是業者喊含米量5%可稱米粉就放行,直言:「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記者林惠琴)